失業補助條件、補貼金額、2023 年線上申請辦法一次看!被迫失業的「非自願離職」勞工,目前有失業給付、職訓補貼、健保補貼、提早就業獎助、子女就學補助、就業保險失業者多種補助方案選擇;有扶養眷屬者,可再多領 10%。
【文章目錄】
- 2023失業補助資格
- 失業補助方案:
1. 失業給付
2.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
3. 失業健保補助
4.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
5.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
6.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 - 失業認定、失業補助線上申請教學
- 資遣費發放問題
資遣費計算|資遣費何時發|公司倒閉,有資遣費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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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可以領失業補助?非自願離職者
目前勞動部失業補助對象都是「非自願離職勞工」。所謂的非自願離職,指的是勞工具有工作能力且有繼續工作意願,但因原公司關廠、遷廠、休業、解散、破產宣告而被迫失業;雇主因虧損或業務緊縮時預告終止勞動契約,勞工被資遣,也視作非自願離職。
更多失業認定可至勞動力發展署「就業相關補助>失業認定」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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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一:失業給付
現有失業補助方案多元,其中「失業給付」是一般受資遣勞工適用的失業補助方案,非自願離職者同時符合以下條件,即可在離職退保後 2 年內,檢附相關文件,向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」辦理求職登記、申請失業認定,進行就業諮詢。
【申請條件】
- 離職退保當日前 3 天內保險年資滿 1 年以上。
- 具備工作能力、有意願繼續工作。
若登記過求職,14 天內仍無法受推介工作、進行職業訓練,即可申請「失業給付」補助。另根據勞動部表示,期間可一邊兼職工作一邊請領補助,但兼職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則不得請領失業給付。
【失業補助金額】
成功申請失業給付者,可每月按離職時辦理就保退保之「當月起前 6 個月」平均月投保薪資 60% 領失業補助金。
即若月投保薪資平均 30,000 元,計算方式則為 30,000*0.6=18,000 元,每月可獲得 18,000 元,最長補助 6 個月;有扶養父母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身心障礙子女等眷屬者,可按前述投保金資再加領 10%,最多加給 20% 。
最長補助 6 個月,若勞工辦理離職退保時已年滿 45 歲,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則最多可以領取 9 個月補助金。
【應備文件】
- 失業(再)認定、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- 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。
-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- 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(與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帳戶相同者免附)
有撫養眷屬者,需檢附受扶養人戶口名簿影本,身心障礙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定之身心障礙證明。
【申請方法】
目前補助以臨櫃辦理為原則,疫情期間視需求,可採郵寄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網路辦理。
- 書面申請:
(1) 親自到公立就業服務站臨櫃辦理。
(2) 以郵寄、傳真文件、電子郵件,向公立就業服務站申請。 - 線上申請:
(1) 至「台灣就業通」網站辦理。
- 失業給付查詢電話:(02)2396-1266 轉 2862。
【申請期限】
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表示,申請失業給付必須經過失業認定,並以離職退保後 2 年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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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二:職業訓練生活津貼
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是勞保局提供的失業補助,非自願離職者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前,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,參加「全日制職業訓練」。
除了可以增進職能,受訓期間生活費用也能獲得補助金(期間不得從事兼職工作)。
【資格】
-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。
- 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,訓練期間 1 個月以上,每星期上 4 天以上,每日訓練 4 小時以上,每月訓練時數達 100 小時以上。
另外中高齡者(45歲~65歲)、中低收入戶、長期失業達一年以上等特定對象失業者(前往看更多資格),推介參訓後也可以申請。
【補助金額】
每月按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當月起「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60%」 領取補助金,期間可參加一個或多個職業訓練(時間合併計算),最長可領 6 個月。家有受扶養眷屬,每扶養 1 人可加 10%,最多加 20%。
【申請文件】
-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書👉前往下載
- 給付收據
- 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
- 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
- 被保險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(與請領失業給付帳戶相同者免附)
【申請方式】
由職業訓練單位線上申報,通知勞保局發給補助金,並於訓期滿 1 個月後隔日審核,在 10 個工作天內入帳。
職業訓練期間、時數 | 失業補助領取 |
---|---|
訓練10日以上 且時數達30小時 | 半個月 |
訓練20日以上且 時數達60小時 | 1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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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三:失業健保補助
符合「失業給付」、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」請領條件者, 失業者不需提出申請,勞保局將在每次發放補助金期間末日所在月份,自動扣除被保險人及眷屬自付部分健保費(不含離職退保後加保眷屬)。
👉查看法規「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」
- 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查詢電話:(02)2396-1266轉286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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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四:提早就業獎助津貼,適用找到工作
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是勞動部為鼓勵非自願離職勞工提早進入職場,而推動的失業補助方案。
【資格】
保過就業保險的失業勞工,同時符合以下條件,即可提出申請。
- 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。
- 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,成功找到工作,並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以上(期間不同單位保險年資可合併計算)。
【補助金額】
成功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者,可按「尚未請領失業給付金額之50%」,一次領取就業獎助津貼。
【準備文件】
-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、給付收據。
- 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
【申請方式】
- 書面申請:符合上述資格之 2 年內,檢附相關文件以郵寄、親自送件方式,向勞保局提出。
- 網路申請:至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網站辦理。👉 前往申請網站
-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查詢電話:(02)2396-1266轉286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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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五: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
勞動部先前有「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」,提供符合條件者申請。而台北市政府也在近期宣布推出「112學年度台北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」。
【申請要件】
- 申請人設籍台北市。
- 在 2022/10/1~2023/3/31 期間失業,即民國111/10/1~112/3/31 期間失業,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
- 為非自願離職。
- 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、大專院校,具正式學籍,且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就學補助、學雜費減免優待 (已獲教育部中職「免學費方案」者不予補助)。
- 申請人、配偶 110 學年度綜合所得稅總額在新台幣 148 萬以下。
失業子女就學狀況 | 台北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額 |
---|---|
公立高中職 (含五專前 3 年) | 5,000 元/學生 |
私立高中職 (含五專前 3 年) | 12,000 元/學生 |
公立大專院校 (含五專後 2 年) | 13,600 元/學生 |
私立大專院校 (含五專後 2 年) | 26,000 元/學生 |
【申請時間】
- 2023/2/1~3/31 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
【申請網站】
台北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結果預計會在 112 年 6 月寄發,並核撥補助款。如有關問題,可撥打市民熱線電話 1999 或上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官網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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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六: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
就業保險失業創業貸款是勞動部提供的貸款方案。失業者若想嘗試創業,得向勞動部申請創業協助,進行相關創業諮詢、研習課程、申請最高 200 萬元的貸款額度及利息補貼。
相關貸款申請辦法、利息補助要點可至「微型創業鳳凰」網站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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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認定、失業補助線上申請教學
因應疫情,失業補助(失業給付)也提供線上申請,大家在家就能上網辦理。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資訊,申辦失業認定、失業給付以臨櫃辦理為原則;配合防疫作業,除了親自辦理,也可以上網申請。
*線上辦理可能因疫情趨緩取消
申請流程
- 進入「失業給付即時線上辦」網站,點選「開始申辦」(需先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,並完整填寫求職履歷表)。👉前往網站
尚未填寫履歷表者,系統會自動導入填寫頁面。填寫完畢,請務必「開啟履歷」,即可在台灣就業通「線上申請作業>申請失業給付」進行申請。下圖為 112 年 2 月 3 日截圖畫面。
- 閱讀申請須知,同意內容,並填寫離職日期。
- 上傳申請文件,包括申請類別(初次申請或再次認定)、失業給付申請書、身分證正反影本、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、金融存摺影本。
- 前往下載付申請書
- 網站顯示「你已完成本次申請」即申請成功。
何時核發?查詢審核結果
欲查詢送審核狀況,可在「會員中心/失業給付認定申請-線上送件」看到送件紀錄。以往已臨櫃來說,約 10 個工作日內核付,核付後約 3 到 5 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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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資遣費計算及發放問題
由於失業補助方案是提供給被資遣的勞工,因此勞工必須辦理失業認定、求職登記,才能請領補助款。
資遣費怎麼計算?
目前資遣費有分為「新制資遣費」和「舊制資遣費」。於民國 94 年 7 月 1日後初次就業者,一律適用新制資遣費,計算公式如下:
「月平均工資*1/2*{總工作年數+〔(工作月數+工作天數/30)÷ 12 〕}」
以勞工月平均工資為 30,000 元,於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後入職、離職再工作,工作年資 3 年 6 個月 15 天。該勞工適用《勞動基準法退休金條例》(勞退新制),並依據該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,勞工年資滿 1 年領 1/2 平均工資,未滿 1 年依比例領,最高領 6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(最多 12 年),資遣費應為 30,000 元×1/2×{3+〔(6+15/30)÷ 12 〕} ≒ 53,124.9 元。
在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前之受僱之員工,可選擇新制或舊制資遣費;若是選擇舊制資遣費者,計算公式如下:
「月平均工資*1*{總工作年數+〔(工作月數+1)÷ 12 〕}」
以勞工月平均工資為 30,000 元,於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前初次入職,「選擇繼續適用舊制」或「選擇適用新制,保留舊制年資者」,工作年資 3 年 6 個月 15 天。該勞工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(勞退舊制)第 17 條規定,滿 1 年發給 1 個月平均工資資遣費,未滿 1 年按比例發給;未滿 1 個月者以一個月計,資遣費應為 30,000元×{3+〔(6+1)÷ 12 〕} ≒ 107,499.9 元。
目前勞動部也提供資遣費試算表,可至網站計算。
資遣費應於什麼時候發?
依據《勞基法第 17 條》、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》,不論是適用新制資遣費還是舊制,雇主都應於終止勞動契約 30 日內發給資遣費,並依據上述計算方式發給。
公司倒閉,有資遣費嗎?
目前似乎無現行法規明定公司發生歇業、宣告破產應給予資遣費,而是依據工資墊償制度維護資遣費、退休金、積欠工資等權益。
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「法律諮詢服務網」律師表示,勞工因雇主發生歇業、清算或宣告破產時而被積欠之工資、勞基法之退休金、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,可由該基金先行墊付。
但工資墊償制度基金的金額並不高。根據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 3 條》,基金由雇主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 2.5 按月提繳(勞保局公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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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在台灣就業通網站測試,撰文時尚可線上辦理失業給付補助,有需求的朋友可至網站申辦。需要留意的是,失業給付、職訓生活津貼限擇一申請,不得同時請領;另外無正當理由不接受推介就業、安排職業訓練者,或失業期間另有工作且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,都不能申請失業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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