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來啦,10/10 起可以開始請 ! 近期政府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草案,宣布公務員若有身心調適需求,每年可請假 3 天,且在事假規定天數內不扣俸薪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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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調適假:公務人員每年可請三天不用證明、不影響考績
為提供心理健康支持,考試院通過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》修正草案,將提供公務人員 3 天身心調適假,並訂於 2025 年 10 月 10 日世界心理健康日起施行。若公務員身心狀態不佳,每年可請 3 天的調適假,以時計、併入事假天數,期望藉此打造友善安全的職場環境。

另外這次亦修正相關休假規定,除了提供年資短的公職人員最少 3 天的休假保障,也放寬轉任、退離再任人員的休假天數,公營事業純勞工、學校教育人員、約聘僱人員等年資未銜接者,可按當年在職月數比例休假。
何時可以開始請假?
2025 年 10 月 10 日起可請身心調適假。
需要證明嗎?
不需要,只要公務員認為有調適身心之需要,無須檢附證明即可申請身心調適假,且機關也不得拒絕。
會影響考績嗎?
不會,機關不得因公務員請身心調適假而影響其考績,亦不得對其進行其他不利處分。
請調適假會扣薪水嗎?
由於身心調適假將併入原有的事假計算,只要每年請假天數與家庭照顧假、事假合計不超過 7 天,就不會扣薪水;若超過 7 天則按日扣除俸(薪)給。
因偶有公務員長期請事假未到公,這次也新增相關請假規定,若事假天數超過 7 天,必須先請完休假及補休才可請扣薪事假。另外,也必須經機關長官評估請假事由之急迫性、必要性與全年上班天數之合理,決定是否准假。
若公務員覺得身心狀態不佳,自 10 月 10 日起無須提出證明即可請身心調適假。也因此假併入事假計算,只要合計天數一年在 7 天內皆為有薪假,超過則扣薪。另條文明定,機關不得因調適假影響考績評擬,大家可以放心的請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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