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26中低收入戶補助整理】加發/補助金額/各縣市補貼項目/資格申請一次看!

✍️ 2026 年 3 月 13 日12:53:14在〈【2026中低收入戶補助整理】加發/補助金額/各縣市補貼項目/資格申請一次看!〉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14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補助再加發 ! 行政院已核定衛福部計畫,自 2026 年起加碼發放生活補助,低收入戶每月多 1000 元,中低收入戶每月多 750 元,凡經政府列冊者皆可領取;7 月起再提高社福津貼 23.5%,調增經費均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。

目前各縣市有多項補貼措施,包括生活扶助、兒童生活補助、18 歲以上就學補助、老人生活津貼、健保費及學費減免,整體涵蓋醫療照護、住宅、生育及營養補助。本文將整理全台低收、中低收入戶條件與福利政策,提供有需要的民眾參考。

【本文重點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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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照顧經濟弱勢家庭,行政院自 111 年起展開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實施計畫」,每月撥予現金給經政府列冊的民眾。去年行政院再核定衛生福利部編列之 360 億元預算,2026 年起再加發 13 個月生活補助金,預估有 109 萬人受惠。

生活補助金於 115 年 1 月開始發放,首月於 1/25 前發放,2 月份起於每月 10 日前撥款。此次發放對象由政府主動審核,將自動撥入符合資格者帳戶,民眾無需提出申請。

2026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
圖/衛福部
  • 補助時間:2026 年 1 月至 2027 年 1 月(115~116年)
  • 加發對象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  • 發放時間及方式:每月 10 日前匯入帳戶。
  • 加發金額:
行政院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
加發金額每人每月1000 元每人每月750元

另外針對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、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、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、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者,每月加發 500 元,但不得與低收與中低收加發同時請領。

弱勢身心障礙者、老人、兒少加發生活補助
圖/衛福部

*凡列冊為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者,將按月自動發放

*如同時符合兩種以上請領資格,只能擇優領取弱勢加發

*加發之補助金將匯款至符合資格者帳戶,並於存摺加註「行政院發」字樣

*如有疑問可撥打1957專線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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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知道自己是否為低收入戶,可參考以下衛福部官網公告之資訊。

  1.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以下。
  2. 家庭財產未超過低收入戶適用的當地區公告金額,詳見下表。

*家庭人口指的是本人及配偶、父母、子女,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等直系血親,和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的納稅義務人。

*家庭總收入包括家庭成員之工作收入、動產及不動產所得收益(如利息、股息、地租、房租收入等),及其他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(如退休金、保險給付等)。

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
(最低生活費)
動產限額
(存款加投資等)
不動產限額
(每戶)
台北市2萬744元每人每年15萬元837萬元
新北市1萬7,750元每人每年10萬元472萬元
桃園市1萬7,186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470萬元
台中市1萬6,431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6萬元
台南市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高雄市1萬6,970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97萬元
基隆市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新竹市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嘉義市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新竹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苗栗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彰化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南投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雲林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嘉義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屏東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宜蘭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花蓮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台東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澎湖縣1萬5,515元每人每年9萬6,000元385萬元
金門縣1萬5,173元每戶(4口內)每年40萬元,第5口起每增加1口得增加10萬元307萬元
連江縣1萬5,173元每戶(4口內)每年40萬元,第5口起每增加1口得增加10萬元307萬元
  •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 1.5 倍以下。
  •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低收入戶適用的當地區公告一定金額,詳見下表。
中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
(最低生活費)
動產限額
(存款加投資等)
不動產限額
(每戶)
台北市2萬9,635元每人每年16萬元992萬元
新北市2萬6,625元每人每年15萬元708萬元
桃園市2萬5,779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705萬元
台中市2萬4,647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9萬元
台南市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高雄市2萬5,455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96萬元
基隆市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新竹市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嘉義市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新竹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苗栗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彰化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南投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雲林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嘉義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屏東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宜蘭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花蓮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台東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澎湖縣2萬3,273元每人每年14萬4,000元578萬元
金門縣2萬2,760元每戶(4口內)每年60萬元,第5口起每增加1口得增加15萬元461萬元
連江縣2萬2,760元每戶(4口內)每年60萬元,第5口起每增加1口得增加15萬元461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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