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求職最高領 3.2 萬!勞動部「110 年應屆青年尋職津貼計畫」登場,申請報名計畫即可領 2000 元,三個月內積極求職,每個月發放 1 萬元,不僅能減輕尋職壓力,還能順利就業。一邊找工作一邊發放補貼金,搭配就業輔導服務,協助畢業生更快找到工作。
因應 COVID-19 對國內就業市場影響,應屆尋職津貼計畫鼓勵青年投入職場,同時給予職涯諮詢、公立機構推介,就業更順利。透過階段性資助,本國 20 到 29 歲未就業青年都有機會領到,總計畫經費一共 32 億元,預計協助 10 萬名求職者。
2021年應屆畢業青年尋職津貼計畫:適用對象及申請方式
這項計畫維由勞動部 2021 年 8 月最新發布,主要協助「待業中青年」強化求職準備,提供補助,以減輕尋職期間的經濟壓力。為了支持青年積極尋職,申請報名計畫即給予 2000 元,找到工作三個月內,發給每個月 1 萬元津貼,最高可享 3.2 萬。
與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有何不同?
不同於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必須找到工作才能領補助金,「青年尋職津貼計畫」中包括提供就業輔導服務,讓還沒找到工作的畢業生也能在政府協助下,快速就業。
申請資格 / 適用對象
凡20-29歲待業或從事部分工時之青年(截自2021/8/16)符合下列資格其中之一,即可申請津貼:
-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間畢業之青年,以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而定
- 持教育部、就讀國內學校認定為「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」
-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0 日期間畢業,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,並於 2020 年 6 月 15 日(含)後退役。
申請時間:2021/08/16~2021/12/31
- 申請時間:2021/08/16~2021/12/31
補貼發放標準
- 登錄報名、線上完成求職準備:發給 2000 元
- 三個月內積極求職,並「接受就業輔導」或「推介服務者」:每個月發 1 萬元,最多 3 個月,找到工作後不再發放
- 總計每人最高領 3萬2
申請方式及流程:採線上申請
參與計畫,可申請尋職津貼 2000 元
- 【第一次發放】
於「台灣就業通網站」加入會員
1. 完成至少 1 種「職業心理測驗 (我喜歡做的事、工作氣質、求職端TWS工作風格,3擇1)」或於勞動部發展數位平台「就業促進研習課程專區」至少完成 1 門線上課程
2. 於「台灣就業通網站」>「線上申請作業」>「110年度青年尋職津貼」,即可申請尋職津貼 2000 元
依據尋職狀況,每個月發放 1 萬元
簡單來說,計畫採「階段性的金額發放」,分為 37 日、67 日、97 日內尋職階段,符合申請所需文件、接受就業服導,就能申請,如在第一階段已獲得企業錄取,則後續不得再申請、領津貼;如一直處在待業中,則可持續丟履歷+申請津貼。
- 【第 2 次發放】:參加計畫 37 日內提出申請
自從三家計畫起 30 日內,進行「2 次以上求職+接受 1 次以上就業輔導」,上傳 2 次以上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,可申請「尋職津貼 1 萬」
舉例來說,A 為今年 23 歲青年,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畢業,於 9 月 1 日加入會員後,完成 1 項心理測驗上傳資料,並同時上傳身分證、畢業證書及本人存摺封面影本,經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審查通過,發放 2000 元至 A 金融帳戶。
- 【第 3 次發放】:參加計畫 67 日內提出申請
自從三家計畫起 30 日內未就業,自第 31 日至 60 日內,進行「3 次以上求職+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1 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」,上傳 3 次以上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,可申請「尋職津貼 1 萬」 - 【第 4 次發放】:參加計畫 97 日內提出申請
自從三家計畫起 60 日內未就業,自第 61 日至 90 日內,進行「3 次以上求職+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2 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」,上傳 3 次以上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,可申請「尋職津貼 1 萬」
以上資料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,補助金總計 3 萬 2,後續發放均屬於「積極求職仍未就業」,持續申請(於台灣就業通往站)。只要計畫期間找到工作(投保超過 14 日),並投保金額超過 231000 元以上,後續的津貼將不再發放(已就業就不再需要求職)。
經推介後,需回覆原推介機構,推介紀錄應與求職紀錄應個別計算
在申請計畫的第二個月開始,青年需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,由機構人員提供就業諮詢服務,並開立推介卡、推介適合職缺,申請者應於推介日起七天內「自行送達」或「掛號郵寄」回覆應徵結果給原推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,不得抵免 1 次求職紀錄。
補貼金何時發放?
參與計畫後,照上述備妥申請文件,上傳網站,經勞動部發展署審查通過後,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。
未就業如何認定?
- 未參加「就業保險」或「勞工保險」紀錄者 (投保薪資低於 23100 元以下例外,可申請)
- 未參加「軍人保險」、「公教保險」或「農民保險」紀錄者
未就業認定在於申請者參加計畫當日,是否有保職業相關保險而定,有保則不得提出津貼申請。其中特例是已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,月投保薪資在 23100 元以下者,也可以參與這次「青年尋職津貼」積極尋職。
過去完成過職業心理測驗、參加線上課程,還要重做嗎?
需要,這項計畫的申請方式必須是「計畫發布後」之測驗結果、學習,,因此還是要參加。
求職準備之文件有哪些內容?
- 申請書
-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
- 畢業證書影本
- 申請者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
- 109年應屆畢業役畢青年參加計畫者,需檢附上傳退役證明文件)
求職紀錄證明如何取得?
有兩種方式可以證明:
- 自行拍照郵寄信封、電子郵件投履歷影本
- 在台灣就業通、人力銀行應徵紀錄中找到求職紀錄證明,可截圖、照片方式進行
如果是主動寄發電子郵件、郵局寄送,無透過其他平台應徵,則選擇拍照存證;經由台灣就業通、人力銀行應徵,則可由網頁應徵紀錄中找到。求職紀錄證明應包括以下幾點:
- 應徵單位名稱
- 應徵職務名稱
- 求職人姓名
- 求職日期
就業服導內容有哪些?如何取得證明?
計畫中的「就業輔導服務」指的是政府單位的「青年職涯發展中心」、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個別諮詢,或就業促進研習等活動,取得證明方式如以下:
- 「青年職涯發展中心」、公立就業機構提供之個別化諮詢服務、就業促進研習等活動,參加後由公立就服機構開立證明,交由青年自行上傳
- 台灣就業通「Youth職涯諮詢平台」紀錄證明由本計畫資訊系統自動勾稽
參與這些就業輔導服務無時數限制,申請者可根據尋職需求,選擇適合自己的服務增進。不過要注意的是,一旦報名,就必須完成課程要求,才算是完成課程。
能與其他計畫重複申請嗎?
參與計畫後還能申請「青年職得好憑計畫」嗎?
不行。「 青年職得好憑計畫 」是提供到 2021 年 12 月年底前,仍為就業的青年 3 次就業諮詢,並最後穩定就業 3 個月,一次發放 3 萬元補助,與「應屆青年尋職津貼」同樣是給予求職上的經濟支持、協助就業,故兩者不得同時申請。如果到年底以前無申請任何求職計畫,就能申請「青年職得好憑計畫」。
已參與地方政府尋職津貼計畫,還可以同時參加本計畫嗎?
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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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屏澎東分署:07-8210171#2312
早在 2020 年陷入 COIVD-19 疫情影響,勞動部發布推動「青年就業獎勵計畫」,鼓勵應屆畢業青年早日入職,限計畫期間就業者並穩定工作至少 3 個月才能領補貼;而「應屆青年尋職津貼」則是讓計劃期間求職的年輕人,能在政府機關的協助下找到工作,投履歷時也能領到補助金,不用擔心尚未入職,需擔負沉重的經濟壓力。
自 2021 年 8 月 16 日開始,已經能上網申請囉。第一屆段完成測驗或研習課程就能領 2000,後三個月持續找工作,也能每個月入帳 1 萬,總金額 3 萬 2。另外 2021 年也推出新一年度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,只要於 9 月 30 日前找到工作,就發放 3 萬元獎金!不妨趕緊分享給應屆正在找工作的朋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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