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勞保局確診勞工補助】傷病給付申請資格/應備文件及請領請假方式一次看!

✍️ 2022 年 6 月 1 日19:14:59在〈【勞保局確診勞工補助】傷病給付申請資格/應備文件及請領請假方式一次看!〉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57,352

符合條件確診員工,可領上千元傷病給付!為提供更好的就業保障,特別是疫情期間因新冠病毒 COVID-19,導致工作權益受到損害之勞工,勞保局將給予補助!2022 年 5 月 5 日,勞動部宣布確診勞工,若居家照護期間未能領取原有薪資者,自無法工作起第 4 天,不論是在醫院、加強檢疫所、防疫旅館,還是在家居家隔離,都可以依據《勞工保險條例》請領傷病給付或職業傷害給付,依據投保薪資享有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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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重點】

勞保局補助COIVD-19確診勞工!請領普通傷病給付資格

隨著疫情逐漸升溫,影響不少勞工生活,甚至無法工作。在此特殊時期,為兼顧整體防疫政策及員工就業權益,勞動部於 2022 年 5 月 6 日函釋,將因疫情無法工作領新的勞工列入保障範圍。如保險人確診 COVID-19,自 2022 年 4 月 8 日起,只要符合以下條件,居家照護期間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33 條規定,申領「普通傷病給付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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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局確診傷病給付

申領條件:居家照護第4天起

【普通傷病給付】

  • 進行居家照護
  • 因隔離不能工作 4 日以上
  • 未領取原有薪水或報酬

【職業傷病給付】

  • 因執行工作染疫
  • 進行居家照護
  • 因隔離不能工作 4 日以上
  • 未領取原有薪水或報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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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特休、加班補休等假可以請領嗎?

  • 不論是請特別休假、加班補休、彈性假、輪休假還是排休,都屬「損失原有薪資」性質,可請領傷病給付。

居家辦公可以請領補助嗎?

  • 只要有工作事實,都不得請領。被保險者在居家照護期間,在家辦公,即屬於有工作事實,不得請領傷病給付。

舉例來說,居家照護期間為 5 月 2 日至 5 月 11 日,其中 5 月 7 日到 5 月 10 日居家辦公,則只能請領 5 月 5 日(第4天起)、5 月 6 日及 5 月 11 日共 3 天的傷病給付。

傷病給付可領多少?確診者保險給付補償標準

給付補償標準無如下。「普通傷病給付」及「職業傷病給付」都從居家照護第 4 天開始,依確診前 6 個月單日投保薪資比例發給。

【普通傷病給付】

  • 按確診者(被保險人)平均日投保薪資(即確診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30)之50%,自隔離不能工作「第 4 天」起發給

舉例來說,若勞工於 2022 年 5 月 2 日確診 COVID-19,依 5 月 7 日起修正前採居家照護指引,5 月 8 日前確診個案應居家照護 10 天 ,即 5 月 2 日至 5 月 11 日在家不得外出。若期間未工作、未取得原有薪資,平均月投保薪資為 45,800 元,則可獲得的傷病給付為:

*2022/5/7前,確診者居家隔離天數10天

45,800元÷30=1, 526.7元 (平均日投保薪資)
1, 526.7元×50%×7天(隔離第4天起,居家照護天數7天)=5,343元

*2022/5/7起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確診者採居家照護 7 天+ 7 天自主防疫

45,800元÷30=1, 526.7元 (平均日投保薪資)
1, 526.7元×50%×4天(隔離第4天起,居家照護天數4天)=3,053元

【職業傷病給付】

  • 按確診者(被保險人)平均日投保薪資(即確診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30),自隔離不能工作「第 4 天」起發給

舉例來說,若勞工於 2022 年 5 月 2 日確診 COVID-19,依 5 月 7 日起修正前採居家照護指引,5 月 8 日前確診個案應居家照護 10 天 ,即 5 月 2 日至 5 月 11 日在家不得外出。若期間未工作、未取得原有薪資,平均月投保薪資為 45,800 元,則可獲得的職業傷病給付為:

*2022/5/7前,確診者居家隔離天數10天

45,800元÷30=1, 526.7元 (平均日投保薪資)
1, 526.7元%×7天(隔離第4天起,居家照護天數7天)=10,687元

*2022/5/7起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確診者採居家照護 7 天+ 7 天自主防疫

45,800元÷30=1, 526.7元 (平均日投保薪資)
1, 526.7元×4天(隔離第4天起,居家照護天數4天)=6,107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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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診補助申請方式、應備文件及給付流程

欲申請「傷病給付」或「職業傷害給付」,得於確診 5 年內,持申請書、傷病給付診斷書、申請人本人銀行、郵局存簿封面影本,以「臨櫃」交送至勞保局申請

申請時間

因確診 COVID-19 者,可待痊癒、恢復工作後 5 年內,向勞保局申請「傷病給付」,補助工作上的損失。

  • 確診 5 年內

應備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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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診者勞工請假權益

只要你是確診者,不論你是居家照護期間、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、防疫旅館,還是醫院,勞工都可以請普通傷病假、特別休假或事假。「普通傷病假」給薪方式為「1 年內 30 日半薪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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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問答

為什麼傷病給付時間從第4天起算?

  • 由於世界各國社會保險實施,針對傷病給付多有一定等待期,以客觀審核保險人是否具工作能力,比照其他國家規定,前 3 天為等待期。

領失業給付,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確診,是否能請領?

  • 不行。因為失業給付、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屬於「薪資補償」,與一般工作保障不同,不得同時請領。

若投保單位不替保險人蓋章申請傷病補助,申請人可自己向勞保局申請嗎?

  • 可以,申請人可在申請書投保單位至證明藍註明「單位不願意蓋章原因」,由勞保局審視個案狀況,協助辦理。

有提供線上申請管道嗎?

  • 勞保局證研議中,目前僅供紙本送件,無線上申請管道。
  • 消息來源:
    1.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「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之被保險人申請居家照護期間傷病給付Q&A」(看原消息)
    2. 勞工部勞工保險局「傷病給付」 (看原消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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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確診勞工居家照護期間,無法工作領薪之損失,勞動部於今年 5 月宣布,2022 年 4 月 8 日起因染疫而「未領取原有薪水或報酬」者,可持相關文件到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,從居家照護第 4 日開始算起。尤其特別休假、彈性假、加班補休等都屬「損失原有薪資」,是可以申請的!記得在 5 年內前往辦理。